经医院研究决定,现胎儿脐血流仪项目报名延期至2017年8月21日,继续接受合格供应商报名。
1、经登记注册的合法医疗设备生产、销售企业,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
2、合格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,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。
3、合格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(生产商)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(代理商)、医疗器械注册证。
四、报名时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文件(复印件盖红章)备查,经资质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采购文件。
六、本项目只接收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经销商报名。